为提高我校知识产权质量与数量,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学校科研处开展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公开遴选工作,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以及专家组评审,遴选结果公示(第二批)如下:
郑州利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
河南聚智引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威海惠和惠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公示期7天: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科研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67860070。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科研处通知相关代理机构签订知识产权代理协议及相关保密协议。
郑州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