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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4-24 16:17   审核人:

 

各院(部)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质量情况,强化过程监控,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根据《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开展教学检查的实施意见》,定于第10-13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织与实施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各院(部)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长:李义凡

副组长:孟宪乐  王自寻  

 员:郝用兴  王晓雷  张德贤  王黎明  肖昭然

李冠峰  张中义  彭诗金  楚明锟  韩彩虹

李晓鲁  张志庄  孙广辉  于慎鸿    

翟邦兴(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院(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 院(部)自查阶段(4月24日-4月28日):各院(部)成立以院(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学工作自查小组,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2.学校抽查阶段(5月4日-6日):学校组成若干检查小组,以抽查的方式开展抽查工作。各院(部)的具体抽查时间,以联络员通知为准;

3.院(部)整改阶段(5月15日-19日):各院(部)根据学校抽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撰写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三、检查内容

1.本学期教学进度完成情况;

2.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3.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教学督导手册填写情况);

4.帮扶制和导师制培养落实情况(含帮扶制和导师制手册填写情况、教研室及院(部)的检查记录等);

5.期初教学检查《质量监控工作简报》(第53期)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院(部)要按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全面了解教学和学生学习现状,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准备充分。院(部)要注重检查的实效并按照检查内容提前准备好相应的佐证材料;

3.及时归档。院(部)自查工作结束后,自查报告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5月10日前上交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石乐乐老师处存档;学校统一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所有报告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石乐乐老师(15093193568,科东109A,291722744@qq.com)处存档。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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